上一篇有提到9/2的下午,去特力屋買了隔音泡棉要回去租屋處DIY,
小愛認為雖然我們是可以自己買東西回去隔音,
但是應該也要讓房東了解這個噪音的污染很嚴重,
請房東能不能也幫忙一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一起改善,
於是就撥了電話給房仲(房仲跟房東很熟,所以有甚麼事情就先找房仲),
可是"杯具"就是,那通電話讓小愛很不開心,
我們想要請房東協助改善噪音問題,
要不然很難住下去,房仲竟然回小愛說如果不租的話,
要怎麼賠償房東,房仲踩雷了.................XD
掛完電話後,我和小愛又開始討論後續的問題了,
該如何解除租約問題呢,我們才住了1天啊!
問了認識的律師租屋的相關問題,
租約是從9/5開始起算,
在這之前可以解除契約問題,
會想要解除契約原因是房東不協助改善其問題,
再者若要退租則表示這筆交易尚未成功,
所以可拿回押金及仲介費用。
當初就是誤聽信了房仲的建言,
認為搬進家具及加裝窗簾可改善噪音問題,
其實是沒辦法的~(菸)
又長知識了!期間我們也去拜訪鄰居,
鄰居說住在這邊就算你加3層氣密窗都不夠啊!
蛤.......................(倒退步)
到了晚上,房仲來找我們了,
他告訴我們說房東願意加裝氣密窗,(最便宜的12000元)
可是費用要一人出一半,(蝦瞇)
房東踩我雷了...............
當下我和小愛就決定了,
去找房東說個明白吧!(這樣下去不是辦法,要當機立斷才行)
到了房東那,他還是覺得我們不租的話,
要怎麼賠償他,那誰來賠償我們損失的健康問題呢?!
還好仲介有稍微幫忙說一點話,
也因為租約還沒開始,但我們又進去住了幾天,
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押金退還我們,
那我們住進去幾天就算天數的租金(還算合理)
然而仲介費用呢,就退還了我們三分之二,
對仲介來說,到嘴的肉又要吐出來實在是很難啊,
不過,至少我們拿回了三分之二的錢了,
算是不超過我們的底線了,
所以說,鄉親啊!
在外面租房子要小心啊,不要被一時的優點給迷惑了,
還要考量自己能不能接受其它的缺點,
我們就是太高估自己了!XD
後記提醒一下:就算最後談好租金是算天數給,押金也可以全數退還,別忘了在租屋契約上加註喔!
我們有跟房東說給一些時間搬家,租金多少算天數這些都要加註上去,雖然口頭上約定也算數,但白紙黑字更明確囉!
又要準備搬家啦~~~~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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